我不斷想著在公民廣場的學生。他們已經不知多少天在政總那邊集會了,直至昨晚,一個個單薄但青春的身軀,越過6尺高的大閘,重回公民廣場。那個曾經讓公民聚集撐新聞自由、反國教、爭取電視發牌的地方,如今卻被大閘重重包圍,不許市民踏入半步,彷佛她做錯了甚麼似的。
公民廣場,原本就是屬於人民的,若果不是政府加建大閘,大家定必是和平地進入集會,相安無事。我實在不明白為何政府要出動防暴隊,到底示威者做過些甚麼暴力行為要防暴隊來防暴呢?他們有放火燒車嗎?有打爛玻璃嗎?望著NOW新聞播著那些極荒謬的畫面︰示威者舉高雙手示意和平,警察卻出動防暴盾牌向市民推進,並噴射胡椒噴霧,有些警員更扯開示威者的雨傘,把他們當作蟑螂般殺牠死。有些示威者倒下,警察不理好醜,連幾個柔弱的少女,都被警察在地上拖行數米。
警方出動警棍、防暴盾牌和胡椒噴霧對付示威者,不少人跌倒受傷流血,尚未數算多少示威者受傷,今早警察已急不及待出聲明遺責示威者暴力行為。
到底誰在行駛暴力?最可怕的地方是,警察是社會上行駛暴力的唯一合法者,他們是國家機器,只要政府一聲令下,凡所有反對政府的人,警察都可以「合法地」以各種理由施行暴力對付手無寸鐵的市民而無需負任何後果。而且事後還可以用官方角色發聲明去遺責受害的市民是暴徒,講出一大堆八股文要維持社會秩序云云。
很顯而易見,當今香港警察要保障的不是市民,而是腐敗的689政府,他們要維持的社會秩序,是土共在香港的極權統治的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