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6日 星期六

大澳點滴




接近端午節,長春社舉辦了大澳的導賞活動,由科技大學華南研究中心主任廖迪生教授領隊。大澳與端午節的關係,必然是在2011年被列入為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大澳遊涌」。

所謂的遊涌,是一個宗教活動,在每年端午節分兩天進行。在五月初四,會有一艘龍舟經大澳水道上到大澳的楊候廟、新村天后廟、關帝廟及洪聖廟裏接神;而五月初五端午節正日,龍舟則會載著神像巡遊各水道,沿途進行祭祀儀式,以保境內居民平安。大澳裏其中一個地標「鐵橋」原來可以開合,在遊涌時專讓龍舟過。
 
此活動已有超過百多年歴史。而往往越有錢才舉行越多宗教活動,因為鄉村會透過宗教活動顯示自已的經濟實力。

之後我們到了關帝廟。遊涌時第三間接神的便是關帝廟,此廟的善信多是做生意的人。

廟是衙門的想像,裏面的主神就好像是官大人,平民百姓有事求他時就進內就跪求,敲鼓通知神明。坐陣主神左右兩邊是副手。這個廟中間就供奉了關帝,左邊是華陀。而關帝主神像旁邊有幾個小神像則是「行身」,供祭祀活動時搬出去用。

此廟脊式比較靚,很多由佛山石灣打造的陶公仔。石灣是最有名做陶瓷的地方,在光緒廿幾年時能請佛山的人來製作脊式,可知當時大澳有經濟實力。大澳的候王廟及天后廟也有脊式,但不及此關帝廟的脊式精緻。內有古鐘刻有乾隆年間字樣。


廟內碑文是很重要的考古憑據,因為會詳細記載修緝事宜。清初因鄭成功反清復明勢力經常有沿海居民接濟,所以康熙年間頒佈遷海令,沿海地區都要內遷50里,對當時社會破壞很大,香港大部份廟內碑文是遷界後才立的。

離開關帝廟,我們向大澳的三涌走,途中廖教授叫我們看兩條碳柱,原來是2000年時大澳棚屋大災的遺物。

早期的棚屋用在赤蠟角採的石柱,松皮,葵葉搭成,颱風時因海水倒灌,水位升高,有機會整間屋會被海水沖走,要用繩札實,相當驚險。新棚屋用坤典木造,價錢貴很多,但札實得多。
 
香港的棚屋身份尷尬,因為香港只能買陸地,不能買水上的地。而棚屋建在水上,只能租,不能買。居住棚屋要有牌照,據居民明叔所講,棚牌的字眼是「臨時租用官地」,一年牌費$10$20。棚牌不能賣,不能租,不能世襲,棚主百年歸老後政府會收回,但可以轉名把棚牌維持下去。

在政府眼中,棚屋是竂屋的一種,於是在竂屋政策下,政府多年來都想清拆全部棚屋。大澳的龍田邨就是政府原先是想把棚屋清拆後作為安置居民之用。但遇到居民反對,唯有擱置。2000年大澳發生大火,燒了66間棚屋。法例上竂屋清除後便不能重建,但是次火災後政府則特別容許居民重建棚屋,可見棚屋的地位相當特殊。

大澳居民另有一個獨特之處是縱然他們在英國人來到香港前已住在大澳,但卻「不是香港的原居民」,沒有興建丁屋的權利。

原來,政府是憑原居民的族譜及地契去承認原居民的身份。大澳人世代為漁民,祖先不識字,沒有立地契,拿不出證據來,所以不被認為是原居民。

其實原居民的概念是1997年才出現,基本法第40條中便寫了「新界原居民的合法傳統權益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保護」。而原居民有權在土地上建丁屋的政策其實在1967年的六七暴動後才設立的。原居民受到如此厚待,原因是新界原居民在六七暴動時支持港英政府打壓左派,而數年後就有丁屋政策,令人聯想到當中的利益輸送。


同場加映︰居民明叔向我們展示珍藏44年的花膠,由1971年陪伴他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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