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8日 星期四

我反抗故我在

《我反抗故我在 - 梁國雄司法抗爭二十年》  陳文敏、羅永生、吳藹儀等 編

原來長梁國雄先生年已經六十歲了,踏入長者之年。前陣子VIU TV的熱門真人騷跟住矛盾去旅行一播出,就有朋友告訴我平時在電視新聞中看到的長毛又扔嘢又抬棺,說話時兇神惡煞,但原來平時的他是這樣斯文的,實在很不同。

的而且確,長毛雖然學歷不高,但飽讀群書,學識廣博。他是行動的抗爭者,走到前線出來跟政權對抗,必然要有些肢體的表現。但除了在示威抗議外,為了社會公義,長毛在二十年來作出了不少次的司法抗爭,冒著輸掉官司可能要付高昂堂費而破產的風險,多次在法庭上為認為違反憲法的事情抗辯。香港大學法律學教授陳文敏也稱讚他釐清了不少法律上的灰色地帶和重申一些核心的法律價值。

事實上,長毛在法庭上自辯,言之有理,不少法官亦對他加以讚賞。雖然他提出的訴訟有輸有嬴,但卻曾經在「不反對通知書」一案中輸了官司,但嬴了訟費。法官基於該案件是涉及公眾利益以及「不反對通知書」確實原先是違憲的,所以作出這種極其罕有的判決。

剛過去的立法會選舉,在95點票當天真是擔心了一整天,幸好最後長毛都險勝最後一席。他仍背負著不少官司,而且他薪金和資源也揹起了整個社民連,甚至其他社運人士,如果他輸掉議席的話,社民連不知可以如何挨下去。這次選舉,他從未有告急過,整天只替慢必拉票,他說真的輸了,就是選民的選擇。身邊的人都為他著急,他卻表現得輕若鴻毛。


我出過去的遊行示威集會,幾乎每次都見到長毛,不是他主場的,他就安份地做個參與者,與其他市民一同坐同行,絕不會搶咪搶鏡。長毛無論在議會內外及司法上長年累月的抗爭,都值得大家敬重。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